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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听证会确定行政处罚主体 开福区检察院探索优化行检衔接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2-11-24 16:32:27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35589

“我方认为此案没有处罚依据,所以无法接收。”11月18日,一场讨论激烈的公开听证会在开福区检察院举行。

此次听证会涉及两起非法经营案件,检察机关均已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但一案相关行政机关认为该案所属监管范围交叉,处罚主体不明确;另一案相关行政机关认为从法益上看不属于其监管范围,无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罚。自此,两起案件后续处理陷于停顿。如果无法对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那无疑是对违法人和违法行为的纵容,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之间就会存在真空地带。

应听证尽听证要防止单纯追求听证数量,应切实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的案件,疑难、复杂、引领性案件,最大限度彰显检察听证的功能和价值。”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这句话,开福区检察院党组带来了新思路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赞听取相关案件情况汇报后,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和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解决争议和问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报了案件基本情况,说明移送相关主管机关的理由。参与会议的长沙市公安分局开福分局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部门负责人先后对案件处理有关管辖与依据进行了发言。区人大代表昌盛、余希刘亚作为听证员,在理清案件事实、相关争议情况后,经过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认为应该进一步理顺机制,行政部门应该主动作为,对检察机关移送的相对不起诉人要依据职能进行相应处罚,确保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并建议检察机关健全对不起诉人移送主管机关进行处理的衔接机制,建议相关主管行政机关完善统一执法标准、受理移送、异议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等内容。

会后,承办检察官根据会议讨论的结果,完善了相关材料,制发检察建议移送主管机关,建议主管机关对相对不起诉人进行相应处理。

“这只是检察官办案实践中遇到的困难之一,‘行刑衔接’还可能面临其他困境。”杨赞表示“要尽早建立相关机制,才能高效打通监督渠道、实现行检闭环。我们下一步将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探索建立健全对不起诉人移送主管机关进行处理的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深化行刑衔接机制,优化社会治理效果,积极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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