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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创新“N对一”帮教 定制涉罪少年的专属“成长计划”

发布时间:2022-1-12 15:33:52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22413

“感谢检察官给我儿子一个回归社会的机会,谢谢各位老师对我儿子的帮助,我们一定配合大家,完成监督考察。”1月7日,在检察官的邀请下,某盗窃案涉罪少年小阳的父亲来到我院签署帮教协议,在接受帮教指导后,他连声道谢。

17岁的小阳因父亲常年在外省打工,母亲在乡下老家照顾弟弟,无人管教,渐渐的认识了一些同为未成年的朋友,和他们一起以尝试拉车门的方式盗取车内财物。

小阳被抓获后,我院经审查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系未成年,且案发后有悔改表现,于是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并帮助其回归社会。由于其不具备家庭监护帮教条件,为保障附条件考验期内对小阳的帮教效果,防止其再次犯罪,检察官决定采取“N+1”定制帮教方案。

1月7日,共青团开福区委书记胡恒帅、副书记尹竹非与长沙政和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严臻老师一行人来到我院,在检察官的主持下,面对面与小阳及其父亲商讨帮教考察计划。经询问了解到,小阳除工作时间外,每月仅有两天休息日,且需提前向店长申请,而小阳的父亲常年在外,仅过年前后能够陪伴小阳。针对上述情况,我院与社工为小阳量身打造了一套帮教计划:在年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年后每月要求小阳参加一次公益活动,并提前通知时间,这期间,团区委工作人员、检察官和专业社工将及时了解其生活、工作状况,随时给予帮助和关心。

当日,我院还对另外两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制订了帮教计划。

近年来,我院不断优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一方面与相关行政机构建立合作互助,如我院联合团区委共同制定了“平安开福,护苗帮帮团”活动计划,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化观护帮教活动;另一方面保持与心理咨询、社工机构的联络沟通,不断探索提升帮教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已为多名涉罪未成年人“量身打造”最适合他们的“成长计划”。

“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虽已结束,但检察机关的帮教将持续跟进,并将走得更深、更远。”我院未检专干孙帷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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