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授权专卖,支持专柜验货。”某无印良品网上“正品店”的广告语,还有市场价6-7折的售价,吸引了多名顾客前来购买,该网店生意火爆非凡。而这些价格低廉的无印良品衣物,经专业核验竟全部是正品,这家网店老板究竟有怎样的神通?
近日,经开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无印良品特大盗窃系列案宣判。被告人陆某菲因售卖被告人邹某新等九人盗窃的无印良品衣物,以盗窃罪(共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邹某新等九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由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阶段引导公安机关全力追赃挽损,最终为企业挽回损失312万余元。
行踪暴露,犯案两年的盗窃团伙落网
2023年4月8日下午,开福区某商场无印良品店店员发现两名男子戴着口罩进店,一人开始挑选衣物,另一人在一旁四处张望。店员认为两人形迹可疑,仔细观察后发现,其中一名进店男子体貌特征与3月12日入店盗窃的某男子相符,立刻将其拦住并报警。另一名男子趁乱逃跑。
通过审讯该男子,根据审讯信息开展摸排工作,公安机关在全国多个县、市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菲、邹某新等其余九名犯罪嫌疑人。在不认罪的五人中,陆某菲认为自己从未参与盗窃行动,没有实质性协助其他犯罪嫌疑人盗窃,仅仅是购买了赃物,也没有销赃行为。其余四人则否认与陆某菲之间的部分经济往来及快递往来与盗窃销赃行为有关。
数据爆炸,海量信息增加办案难度
开福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初步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陆某菲自2013年以来开始经营某网店,从事无印良品代购业务。2021年,受疫情影响,陆某菲不方便外出扫货,开始收购非法途径的低价货源。陆某菲陆续与犯罪嫌疑人王某平、邹某新等长期盗窃无印良品衣物的人员合作,根据网店客户需求确定要盗窃的衣物后,王某平等人以单独或团伙配合作案的方式,在长沙、武汉、上海等地的无印良品商店盗窃衣物,得手后,上述人员通过快递将衣物寄送至陆某菲指定地点,陆某菲收到货后,按照衣物市场价3-6折的价格支付相应“报酬”,再将被盗衣物以市场价6-7折的价格在其网店销售,获取非法利益。
该案作案时间跨度两年有余,作案地点遍布全国20余个省份,嫌疑人之间的转账金额多达数千笔,快递信息堆积如山,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如何从海量信息中拓出一条明路,指引公平正义的方向?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提高诉讼效率,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开福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该案,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引导侦查、补强证据展开讨论。
一个又一个的难题摆在了检察官面前:犯罪嫌疑人陆某菲并未参与实际盗窃行为,该如何定罪?陆某菲与同案盗窃人员应当如何认定主从犯?如何认定犯罪金额?一时之间,检察官陷入了困境。
精准补侦,检察机关监督厘清证据
经过系统分析,查询相关案例,请教办案经验丰富的实务专家后,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邹某新等盗窃人员按照犯罪嫌疑人陆某菲的要求实施盗窃,后由陆某菲负责在其网店销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事前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犯罪分子通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以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犯罪的共犯论处。”犯罪嫌疑人陆某菲事前与上述盗窃人员既有通谋分工,客观上向邹某新等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提供畅销货品清单并提供固定的销赃渠道、支付赃款,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以盗窃共犯、主犯论处。
明确本案思路后,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补强了陆某菲的定罪证据,但又面临其余九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的犯罪金额认定问题。由于本案涉案金额大,作案范围遍布全国各地,作案持续时间长,作案记录、快递记录、赃物数量及价值金额等信息交织在一起,开福区检察院经过反复研讨,摈弃传统盗窃案办理思路,创新提出调取转账记录、出行记录、快递记录等侧面证据与销赃金额互相印证的补充侦查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开展密集梳理工作,精准锁定盗窃数额。
与此同时,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开福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全力追赃挽损,严查赃物流向,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开展退赃退赔从轻等政策教育。最终,当地公安机关在主犯陆某菲专门用于存放货物的住所查扣涉案衣物25309件,经清点评估价值共计312万余元。
经查,邹某新等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与网店老板、犯罪嫌疑人陆某菲并无其他经济往来,不能提供相应证据证实相互转账金额中有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衣物,双方的转账金额均系盗窃衣物的销赃数额。对于部分嫌疑人否认与陆某菲之间的经济往来及快递往来涉及盗窃销赃行为,根据快递记录、行程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足以证明上述人员使用指定账号收取赃款,以及流窜多地实施盗窃的事实,故上述辩解不予认定。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邹某新等九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长期多次盗窃无印良品店内财物;犯罪嫌疑人陆某菲事前明知邹某新等人向其提供的衣物系盗窃所得,仍通谋向上述犯罪嫌疑人提供畅销衣物清单并提供固定的销赃渠道,应以盗窃共犯论处。2021年5月15日至2023年4月20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陆某菲伙同邹某新等九人盗窃数额共计人民币519万余元,其中陆某菲等八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杨某雷犯罪数额巨大,段某清犯罪数额较大,上述人员行为均涉嫌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2023年12月7日,开福区检察院以上述人员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2023年12月28日,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合议庭充分认可检察机关的法律适用、犯罪金额及主从犯的认定,并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最终,被告人陆某菲、邹某新等十名被告人被判处上述刑罚,价值300余万元的被盗衣物也全部发还给被害单位无印良品公司。
“要不是你们把衣物追回来,公司的损失就大了,真的谢谢你们……”2024年1月25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特意来到长沙,将写有“秉公执法,方正无私”的感谢牌匾送到检察官手中时,感激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