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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长买短、冲卡闯关逃费三万余元 三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

发布时间:2023/9/25 17:24:44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9495

货车司机倒换ETC设备跑长买短、套假牌照冲卡闯关,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三万余元。2023年9月18日,开福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等三人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2023年5月29日凌晨4时许,一辆挂车在驶出长沙市开福区新港收费站后,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监控视频显示,该挂车于5月28日23时许从湖南省界羊楼司站驶入湖南境内,经过近5小时行驶,次日凌晨出站时,其高速通行费只有数十元。工作人员怀疑司机途中更换了车牌,该收费站所属高速公路公司立刻派员抵达现场,对车辆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上报公司。公司稽查人员查明,该车于长沙县某服务区更换假车牌后,通过倒换ETC通行介质冲卡闯关,偷逃高速通行费3465元。

而这竟不是李某等三人第一次犯案。该案移送至开福区检察院后,检察官审查查明,李某、冯某名下共有一辆从事长途运输的挂车,二人雇佣赵某为司机,长期跨省往返各条高速送货。原本合力可以安生过好日子,三人却动起了歪心思,通过向同行打听,想到利用“跑长买短”的伎俩来逃缴高速通行费。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冯某伙同赵某采取倒换ETC设备跑长买短冲卡闯关等方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十余次,共计偷逃高速通行费三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高速过路费属财产性利益,应属于高速公路公司所有,犯罪嫌疑人李某、冯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倒换ETC通行介质、跑长买短、套假牌照冲卡闯关等方式,窃取本应属该高速公路公司所有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2023年9月18日,开福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李某等三人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为省钱逃避缴纳高速通行费,并不会“一罚了之”,根据具体非法手段和情节,该行为可能被定性为盗窃罪或诈骗罪,涉事司机将面临刑事责任。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自觉遵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政策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以免为省小钱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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