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50人,同比下降37.13%;不捕598人,同比上升19.60%,不捕率41.30%,同比增加14.30个百分点。决定起诉1990人,决定不起诉705人,不诉率为26.12%,同比减少13.08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受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0,撤案11件,立案同比上升45%,公安机关已立案29,撤案11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72件次,同比上升2384.21%,已纠正477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1.06%。
3.刑事抗诉。提出刑事抗诉1件,同比下降50%。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4件次,同比上升1740.0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87件次,采纳率101.63%(含积存),同比上升2571.43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6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2人。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件;提出监督意见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50件,法院同期采纳250件,采纳率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27件,法院同期采纳227件,采纳率100%。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92件,同比上升72.78%,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123件,同比上升151.02%。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2件,法院同期采纳42件,采纳率100%(含积存),同比持平。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含非诉执行)提出检察建议145件,法院同期采纳145件,采纳率100%(含积存),同比持平。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2件,同比上升136.17%。其中,民事类立案131件,行政类立案91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5件,同比下降42.11%。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提起公益诉讼3件,同比下降62.50%。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四)办案效果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通过办案挽回、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74.66亩,同比上升8.52%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4人,不捕81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诉58人,不起诉51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31人。同期,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2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通过法治讲座、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开展一般和特殊预防16次。同期,开展法治巡讲2次。
七、控告申诉检察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接受群众信访21件
提出司法救助38件,发放救助金32.800余万元。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878件,同比上升63.5%。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占2.28%;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占97.72%。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含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304件;民事、行政检察类566件;公益诉讼检察类8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