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的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现将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院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我院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1、加强党风廉政工作领导。
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中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廉政工作机制,并签订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2、统一思想,提高自我认识。
牢固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年共召开四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了十三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四个阶段重点篇目等内容。
二、开展宣传教育,牢固思想防线。
院党组把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创新载体、丰富内容,进一步打牢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基础。
1、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共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廉政报告会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参加职务犯罪庭审1次、参观长沙市廉政教育基地1次、开展“三个一”家属座谈活动1次,进一步筑牢干警廉洁防线。
2、扎实运用“四种形态”,通过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深入查摆、分析问题、抓好整改。上半年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严格落实“五必谈”“八个内容”要求,列明谈话提纲,明确谈话内容,共开展了三轮谈心谈话。党组书记、检察长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21人次,分管院领导与部门副职以上干部谈话28人次,部门负责人与部门人员谈话106人次,做到了应谈尽谈,无一遗漏,以有效方式督促有问题的干警主动说明问题。
3、通过检察长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上半年共组织开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等专题学习活动4次,撰写心得体会100余篇;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湖南党史馆、雷锋纪念馆、清水塘毛泽东、杨开慧故居和长沙历史馆,用先烈精神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三、深化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内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工作纪律、办案纪律等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切实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执行“一把手”“ 末位表态”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均由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公开。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和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格局。
2、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一是组织全院干警签订“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个人承诺书,对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作出公开承诺。二是为全院干警、书记员制定“三个规定”手机彩铃,提高社会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和支持度,为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 1人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由市院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并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对1名干警漏填5月份重大事项给予批评教育。2021年全院共计填报重大事项44项,院领导带头填报25项。
3、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督查。不定期对全院干警的上下班、在岗情况、办公室卫生、会议纪律、着装等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通报,上半年发出督查通报4期。
四、2022年工作计划
1、继续深化政治思想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广大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胸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大力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积极开展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恪守“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2、继续抓好队伍建设。严格监督执行教育整顿期间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教育整顿成效常态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加强对日常廉政纪律的督促检查,继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落实落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对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护短遮掩。
3、继续加强作风纪律监督。以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严起来。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积极支持配合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督意见。将作风建设作为常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对不遵守办案纪律、日常工作纪律、会议纪律等情况的同志,及时进行提醒,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4、打造清廉开福建设的检察样板。根据省、市、区委关于清廉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清廉开福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清廉检察建设融入清廉开福建设中,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努力,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