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我区检察机关队伍结构,推进检察工作的发展,我区决定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调3名检察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岗位3名,其中侦查人员2名,公诉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法律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公务员身份,具有检察官资格,公务员历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3)身体健康。
2、岗位条件
(1)侦查人员为男性,公诉人员性别不限;
(2)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省级以上优秀侦查员和优秀公诉人、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现任县级以上检察院侦查和公诉部门副职以上职务的男性,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被评为省级检察院机关优秀公诉人报考公诉职位的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日—8月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政府大院区委组织部625室(六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长沙市开福区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近期彩色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及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大任免文件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后当场领取准考证。(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考察阶段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察与调入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8月9日,面试时间为8月16日;
2、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40%和60%的比例折算;
3、面试按选拔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不受面试名额的限制);
4、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职位人数与考察对象1:3比例确定人选;
5、对经考察拟定为选调对象者进行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参加考察的其他考生中按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6、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讨论确定后办理调入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调入的人员原行政职务不保留,原行政职级、检察官等级予以保留;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和子女就学等问题。
注:只要具有检察员资格的人员就可报名。
联系方式
王 凤:0731—4558306
黄 宇:0731—4816123 13874804217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组织部
二00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