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锐,男,1989年2月出生,湖南师范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曾是一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2019年9月通过考试进入本院工作,现任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所获荣誉
湖南省检察机关首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优秀检察官助理”
2021年度湖南省行政检察优秀办案团队成员
协助办理张某与某银行金融借贷合同纠纷监督案获评“2021年湖南省民事检察优秀案例”
2021年鄯善县人民检察院“优秀援疆干部”
2021年获开福区委、区政府嘉奖一次
遇事总爱“为什么”
刚到民行部门入职时,彭锐说得最多的就是“为什么”。身份的转变、程序的不熟悉、理论运用的缺失,都是他的提问点,逢事就问、逢人就学,令其不到半年的时间,已能较好的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并在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首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优秀检察官助理”称号,成为湖南省行政检察优秀办案团队成员。
办案热衷“还有什么”
面对案件,彭锐总爱“打破砂锅问到底”,与检察官讨论案件之外“还有什么”。如张某与某银行金融借贷合同纠纷监督案件中,在协助检察官查清事实,依法监督法院再审改判后,与检察官讨论,向金融机构制发检察建议,指出金融机构在办理贷款时的工作疏失,建议其整改并对职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压实企业责任,降低他人冒用身份证办理贷款的风险,该案也被评为“2021年湖南省民事检察优秀案例”。同时,其协助检察官办理的旅馆行政监管督促案件中,确立的“两确认两报告”制度,在全区得以推行。
人生总想“还能做什么”
彭锐认为,每一个选择,都能成就人生一个新的可能。无论是街道,还是检察院,亦或是选择去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开展对口援助,他都甘之如饴。2021年4月,在院党组的支持、同事的帮助和家人的理解下,彭锐离开亲朋好友,前往新疆开展为期一年的援助工作。在任职鄯善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期间,彭锐积极协助受援单位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结合当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共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25件,共发出检察建议118件,均被法院采纳整改。努力做好两地单位文化交流的桥梁,向受援单位提供援助支持的同时,学习新疆的优良工作作风和好的工作理念,实现共同进步。
浓厚的检察情结和职业荣誉感,支撑着彭锐一路走来,是为民初心成就了他,让他能继续“守望初心”。“人生有限,韶华莫负。肩负使命,莫问前程。星光不负,逐梦前行。”彭锐表示,将立足本职,保持热爱,继续以极致的精神对待检察事业,通过办理更多老百姓急难盼愁的案件,更好地实现一名民行检察官的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