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开福区检察院的检察工作人员,本次认罪认罚意见听取及具结程序即将开始,本院将全程录音录像,目前已经开始录像,犯罪嫌疑人是否清楚?”
“清楚。”
2022年3月3日下午,我院首次认罪认罚案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正式开展,整个录制过程画面清晰、完整、连续,录制内容客观真实,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
202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要求,开福区检察院于2022年1月就开始积极调研,准备相应的技术实施方案。该院负责检察信息化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我们制定了三步走的实施方案,首先对原保留下来的职务犯罪侦查所有的固定和便携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在《同录规定》实施初期充分满足办案部门的需求。”
其次,该院从羁押嫌疑人和未羁押嫌疑人两类对象入手,通过技术整合改造已建成的远程提审平台,使其符合《同录规定》技术规范要求。办案干警通过本院远程提审平台,既可以远程讯问羁押的嫌疑人,又可以在认罪认罚听取意见时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对于非羁押嫌疑人,通过加装摄像头等设备,利用现有的远程提审室,也可以实现在认罪认罚听取意见时实施同步录音录像。
最后,我院还按要求采购了便携式移动录音录像设备,用于一些特殊场景和满负荷工作状态下的补充使用,还可以用于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之后我院将按照高检院的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同录规定》文件管理平台,进一步对接全国检察系统2.0,实现认罪认罚案件“谈一件、录一件、上传一件”。
“办公室给我们提供的远程提审室和相应的技术支持,让我们随时随地可以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不要来回奔波,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也能正常办案。”该院检察一部主要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点赞。
截止到今天,该院已经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68人次,《同录规定》已经在该院办公室的检察信息技术助力下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