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2021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主要情况向社会公布。
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有效防范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政治任务。2021年上半年,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4件,是2020年同期2件的 17倍。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填报19件,填报率100%,占比55%;部门负责人填报8件,占比23.52%,员额检察官填报30件,占比88.2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我院存在违反“三个规定”问题1件,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落实“三个规定”,不仅需要在检察机关内部形成“‘三个规定 ’逢问必录、重大事项应填尽填”的职业认同,堵住违规过问、插手、干预检察办案的“后门”,更要打开群众正常监督反映问题的“前门”。诚恳欢迎社会各界对开福检察工作进行监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海晏河清的司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