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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8.19”系列特大涉恶传销犯罪集团公开宣判部分案件

发布时间:2018/8/24 14:36:22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16618

8月23日上午,由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四起涉恶传销案件在区法院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徐李登29人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三千元。该四案系“8.19”特大涉恶犯罪集团中的系列案件,该犯罪集团涉案153人,涉及犯罪事实50余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目前该批案件已宣判8件91人,尚有部分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暴力、威胁、非法拘禁 犯罪手段恶劣

2015年以来,该传销犯罪集团在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月湖小区等地租住多套住房,以“天津天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建立传销窝点,从事传销活动。团伙内部设立“总管”、“经理”、“大主任”、“小主任”以及“老板”,并由“经理”一级从上而下实行垂直管理。

通过安排团伙成员以网上交友、介绍工作等方式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后,限制其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逼迫被害人上缴财物,并通过反锁房门、派专人看管等方式,逼迫被害人以每套2800元的价格购买虚构产品加入团伙。被告徐李登等人以上述作案方式,对被害人余某等人进行抢劫和非法拘禁,直至2017年10月11日余某等人被公安机关解救。

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开福区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公诉科主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及11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案组,将该系列案件所有事实、证据并案研究处理,确保案件顺利办理。

该案审查期间,专案组以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合理进行分案,集中主要力量指控罪行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和情节恶劣的犯罪事实,对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同不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在量刑等方面体现区别。通过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检察院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本次开庭宣判的徐李登29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今年以来,开福区检察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无恶治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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