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被告人田某某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区检察院公诉科派出两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整个庭审过程中,十二名市(区)人大代表、市(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都在认真旁听观摩,并对照法律文书、庭审进展和公诉人的表现在《公诉人出庭公诉情况评议表》上对应评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处长谭文胜,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李维宁,一处副处长王岚等参加旁听观摩。
在庭审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通过阅读起诉书、查看案卷和询问公诉人等方式,对被告人田某某的案情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在庭审过程中,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显得格外专注,一边仔细听审,一边认真记录,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之处。
庭审结束后,召开了公诉庭评议座谈会。廖耀群副检察长对开庭情况进行了自评,李维宁处长、王岚副处长进行了点评,代表、委员们均对公诉人庭上表现予以肯定,均认为公诉人沉着冷静、思维敏捷、反应迅速、条理清晰地就被告人涉及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与辩护人依法、有理、有据地交锋,并就被告人犯罪的本质及根源,围绕情、理、法三个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对开庭情况进行点评,对公诉人的讯问、示证、质证等庭审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检察机关公诉员出庭公诉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