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不成变抢劫 涉嫌两项罪名被诉
发布时间:2012/12/18 9:26:49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10834
又抢又盗的何某某,于12月17日被我院以涉嫌抢劫罪、盗窃罪两个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
何某某,男,29岁,小学文化,系永兴县大布江乡农民。曾因盗窃先后被行政拘留3次,被劳教1次。
2011年5月11日晚8时许,何某某伙同同村老乡廖某某(另案处理)窜至长沙市岳麓区德润园小区一楼的一户人家,两人撬窗入室,此时被害人陈某某有所察觉,何、廖在厨房各摸到一把菜刀,威胁陈某某不许出声。何、廖离开时顺手抢走陈放在客厅的一个内有2100元钱物的提包。
2011年7月下旬的一天,何某某在芙蓉区梦泽园小区一户人家盗得1000元现金和价值142200余元的金器、玉器、相机、电脑、手机等物。
2011年11月18日,何某某溜至开福区丽臣制药厂一户人家,盗得现金8000元和价值2400余元的摄像机和手机各一个。
今年8月6日,何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