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首页> 开检动态 > 开检动态
开检动态
开检动态

小区保安不“保安” 强奸、杀人也敢干

发布时间:2012/7/9 9:56:34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12311

 

小区保安不“保安”  强奸、杀人也敢干

 

身为一名物业公司保安人员,理应尽职尽责地保护好管区内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然而彭某某却趁人熟睡之机入室盗窃、强奸并故意杀人。75日,我院以涉嫌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彭某某批准逮捕。

彭某某,90后,湖南安乡人,2010年来到开福区某物业公司上班做保安。今年623日凌晨3时许,值晚班的彭某某到管区内的一栋楼房进行巡逻,发现有一间房没锁好门,屋内仅一名女子在熟睡。彭某某非但未尽安保人员职责提醒业主锁门防盗,反倒心生歹意入室盗窃。在窃得被害人300余元后,彭某某本已下楼进了一家网吧上网。但由于受不久前失恋情感的影响,彭忽然产生一种报复女性的偏激情绪,他再次上楼来到被害人房内,先对这名女子实施强奸,继而将其杀害,后又找来打火机点燃一条床单将女子尸体焚烧。直至凌晨5时多才有人发现。案发后,他还“镇定自若”地继续值班,还听从队长吩咐装模作样地去查看起火现场。至晚上10时,公安机关经过排查终于锁定真凶,将他抓获。

 

办案检察官提示时下保安队伍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广大业主在择选物业公司以及物业公司聘请保安时,均应慎重考查,严防止此类惨案再次发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Copyright © 2006-2016.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ICP备案号:湘ICP备08103473号-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陈家铺202号 电话:(0731)84362000

技术支持:长沙和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