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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发布时间:2011/9/28 15:41:12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7845

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一、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工作由本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具体业务。

二、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三、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党建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党员对党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评议。

四、考核评价结果与院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奖惩及党员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

五、党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由本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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