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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借钱促和解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0/5/13 10:58:38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10956

检察官借钱促和解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512日上午微风和煦。9时许,突然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在我院办公楼前响起。一中年人笑吟吟地将一面其上书有“公正执法,共建和谐”字样的锦旗交给副检察长廖跃群和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原公诉科长)曾广军手中,紧紧握住他们的手说:“感谢检察官,化解了我们邻居间的矛盾。”

来人姓陈,原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2007925日(中秋节)晚8时许,陈某一家人正在热热闹闹吃晚饭。突然楼下邻居精神病患者彭某前来敲门。陈父起身刚开门,彭二话不说操起门边簸箕朝其打来。陈见状一时气起,抢过彭手中的簸箕将彭致成轻伤。案发后,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悔不已。

案件移送到公诉科后,承办人曾广军考虑到该案系偶发的邻里纠纷,如处理不好将使两家矛盾升级结怨成仇,有意促成刑事和解。但陈某家庭经济条件较差,难以满足被害人家属的赔偿要求。我院丁晓波检察长了解该案的具体情况后,一方面要求主管公诉工作的廖跃群副检察长负责牵头实施刑事和解工作;一方面将该案具体情况向区里相关部门报告,启动被害人救助机制,经多方努力申请到救助基金2000元。廖跃群副检察长则双管齐下,一是与承办人先后三次到被害人所在街道社区联系,建议其督促彭某家属送彭某去精神病院及时治疗;一是亲自主持双方协商,经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在陈家理赔尚差1000元缺口时,曾科长又主动提出借款1000元给陈某,一桩较为棘手的伤害案件终于达成刑事和解。20081126日,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陈某故意伤害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该案的妥善处理后,陈、彭两家原本不错的关系又和好如初。事隔一年多后的今天,陈某将借曾的1000元如数归还,并送来锦旗表达谢意。我院近年来一直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办案中始终注重化解矛盾,促和谐社会建设,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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