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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治清风吹进“马栏山” 开福检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助力凝聚传媒业法治合力

发布时间:2025/11/10 11:14:03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1692

当接触的明星和观众信息与日俱增;当数字版权、媒体资源置换等隐蔽工作领域逐渐拓宽;当一线设备采购需求持续增加……传媒行业新型职务犯罪及其他刑事犯罪风险点不断翻新和升级,传媒行业如何准确识别、配合司法机关精准打击这些潜在的乱象,破解行业刑事犯罪防范难题?

2025年11月4日下午,一股法治清风吹进湖南广电媒体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赞一行赴湖南广电中心开展“清风行动·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集团(台)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台长蔡怀军,集团(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纪委监委驻集团(台)纪检监察组组长蒋洪亮出席会议。湖南卫视、芒果超媒、芒果TV双平台近400人参加会议。湖南卫视党委副书记、总监、芒果超媒党委副书记宋点主持会议。

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员既有湖南广电基层工作人员,也有相关监管领导、行业专家及广电机构的业务骨干人员。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卢明、孙帷韬立足会议人员覆盖广电行业全链条的优势,聚焦行业职务犯罪治理痛点,分别为与会人员开展生产经营类和日常生活类刑事案例宣讲,深入剖析该行业犯罪在行为模式、证据固定、法律适用上的突出特点,帮助行业从业者与监管人员看清“利益迷雾”下的犯罪本质。

“某档热门综艺节目一票难求,如果节目工作人员收取钱财为‘黄牛’提供某档热门综艺节目票源,就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某热门综艺节目的排名信息在播放前都是保密的,如果在座的某位工作人员通过艺人助理获得了这些信息,在自媒体上提前暴露排名,可能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卢明以广电传媒业实际工作为例,生动解释了行业中可能涉及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多个罪名,提示了在该领域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孙帷韬则从危险驾驶罪,毒品犯罪,淫秽物品类犯罪,伤害类犯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等多个媒体行业生活中可能遇见的犯罪情景予以深度且风趣的剖析,“加班后可以一起吃宵夜,但饮酒要克制。”“喜欢养宠物的人,也要先行了解喜欢的宠物到底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才能入手。”“如果你组织同事去KTV团建,知道有人在你的包厢吸毒却不制止,那你就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针对基层工作人员易触碰的“微腐败”红线、监管领导需把控的审批监督漏洞、业务骨干常面临的合作方利益诱惑等不同群体的重点风险点,检察官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逐条提供风险防控提示,帮助会议人员筑牢廉洁防线。

会议人员沉浸在卢明和孙帷韬专业、风趣的的授课氛围中,纷纷意识到检察官提到的“法律风险”不是遥远的案例,而是可能藏在日常工作生活里的“隐形陷阱”。

蒋洪亮对开福区检察院此次法治宣讲表示充分肯定,他强调,此次活动是开福区检察院和广电集团双平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具体举措,检察机关的宣讲准备充分,针对性强,具有浓厚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有助于广电集团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为共同筑牢媒体行业的法治防线,下一步,开福区检察院将携手广电集团持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畅通法律沟通渠道,以问题为导向,及时阻断犯罪风险传导,让监督更精准、服务更靠前,持续守护媒体行业清朗生态,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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