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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星 | 刘帅:慎思笃行,臻于至善

发布时间:2025/9/1 10:20:35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3918

刘帅,女,湖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毕业,2012年进入检察系统工作,2022年12月进入开福区检察院工作,现任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曾获荣誉

2016年 永雄优秀诉讼法论文优秀奖

2017年 岳阳县优秀政协委员

2019年 岳阳县优秀政协委员,岳阳县青年标兵

“硬功夫”彰显司法刚正

刘帅从检十三年来,始终坚持奋斗在刑事检察业务第一线,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在工作中不断积累办案经验,锤炼办案本领,啃下了一块又一块的硬骨头,攻克了一个有一个难关。如刘帅主要办理或协助办理的公安部公布的涉众经济犯罪典型案件东霖国际网络传销案、东洞庭湖非法采矿案、某法院副院长等人徇私枉法案等,都需要检察人员付出极大的精力和心血,但刘帅敢啃“硬骨头”,善打“攻坚战”,在每一次急难险重时都稳稳地扛住了压力,凭着对司法公正的执着追求,将这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出成绩,办成标杆。

“牛劲头”办案精准有力

在办理案件时,刘帅有一股执拗劲,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准绳,逐一梳理犯罪事实、证据,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同事们都认为她的办案风格具有较强的法律震慑力。

在办理汤某诈骗案时,刘帅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一笔一笔的分析银行取款记录,结合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在公安认定的诈骗数额上追加24万的犯罪金额。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时,刘帅仔细分析计算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转账记录金额,发现除公安机关认定200余万元的犯罪金额外,还有大量转账记录呈现出特定规律,可能涉嫌犯罪。她通过分析往来流水和对手信息,以此为突破口讯问犯罪嫌疑人,使犯罪嫌疑人无法自圆其说承认了其全部犯罪事实,最终指控认定500余万元的犯罪金额。

“柔心肠”传递检察温情

刘帅在工作中始终贯彻检察为民的理念,致力于把案件办成一场生动的法治宣讲课、一件为民解忧的民生事实、一个体现司法温度的鲜活事例。

在刘某立案监督案件中,当事人以盗窃报案,被公安机关以侵占罪不予立案,刘某向本院申请立案监督。在详细了解公安机关不立案原由,调取相关证据后,刘帅询问了申诉人意见,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向申诉人阐述案件法律关系、罪名区别、救济途径等,得到申诉人的理解。同时,她组织调解并达成赔偿协议,挽回了申诉人的损失。本案虽没有支持申诉人的立案请求,但得到了申诉人的高度认可,做到了定纷止争,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凸显了检察官的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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