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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26 11:38:36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10847

根据长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0日,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对开福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1日,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向开福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院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迅速成立了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赞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共召开院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4次,接受区委巡察办督导1次,接受市检察院对巡察整改调研督导1次,真正做到层层压实责任,有序推进整改。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2024年7月18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进一步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派驻纪检组派员列席。同时,将整改事项进一步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巡察整改改到位、改彻底。

截至20241229日,巡察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已完成但需长期坚持3个;巡察移交的8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巡察移交的7件信访件,已办结7件。通过巡察整改,重新修订完善或出台制度机制7项,所有的问题均在期限内整改完成,切实发挥了巡察的“政治体检”作用。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落差方面

1.关“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机关党建质量不佳问题:一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方案,明确党总支、支部的工作职责、活动内容,将党建纳入年度述职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每年3月、8月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两次,并明确下步工作安排。三是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创建特色党支部。2)针对财政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相关制度,及时修订了《部门预决算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二是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坚决抓好巡察整改的反馈落实。

整改成效:已完成但需长期坚持

2.关于“审计整改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派专人办理产权证,土地产权已经厘清产权并办好变更。二是已督促开福区城建投完成过户。三是积极向省院汇报我院实际情况,拟通过追加经费等途径,解决闲置资产问题。

整改成效:已完成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落差方面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以来,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二是2024年4月份修订《党组会议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杜绝以中心组学习代替党组会学习情况,坚持党组会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及检察机关相关文件精神。

整改成效:已完成

4、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枫桥精神”专题学习,提高了干警对于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干警在办案中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落实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牵头接访制,落实信访件七日内有回复,避免重复访、越级访。2024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93件,严格落实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制度和带案下访、上门听证等工作,通过释法说理及院领导接访,成功化解信访矛盾12件

整改成效:已完成

5、关于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大案件办理,党组及时听取汇报、提出意见。7月份听取了两大集团非法集资案件情况报告;8月份听取了王某某等25人涉嫌敲诈勒索、黄某等4人涉嫌敲诈勒索两起涉恶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二是对涉及全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党组及时研究、及时处理。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均要求书面邀请区委政法委、派驻纪检组派员列席,以后将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已完成

6、关于年终考核排名下滑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部门负责人制,定期调度业绩考核工作,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日常审核、检查督查,组建案卡核查群,由专人负责案卡准确性核查,实时与承办人、书记员沟通案卡填录情况,及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制作每月数据质量通报。二是运用大数据赋能。建立一、二个大数据办案平台,通过大数据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从而促进立案监督等落后指标的提升。三是3月份制定《开福区院绩效考核方案》,将指标分解细化到部门,明确具体的牵头的部门和负责人,每月调度。

整改成效:已完成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述职述廉考核,对班子成员年底述职述廉报告加强审核把关。二是每年民主生活会要对照检视意识形态工作履行情况,加强日常督促。三是在考核评议前相互督促,及时提醒。

整改成效:已完成

8、关于党组理财议财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落实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及流程。二是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三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开福区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

整改成效:已完成但需长期坚持

9、关于履行捕诉职能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量刑建议规范培训,准确填录案卡,通过层级把关,提高案卡录入精准度。二是落实量刑建议调整三级审核制,开具量刑建议调整书及填录相关案卡需经“承办人-主任-副检察长”三级审核,规范量刑建议程序。三是做好沟通协商。与区法院刑庭每季度召开一次量刑建议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诉判不一的原因,组织干警传达学习,同时针对新类型、疑难复杂个案加强与法官的沟通,提升量刑的精准度。四是以赛促训以赛促学。刑检一部牵头组织了全市公诉人竞赛的个人、团体备赛,业务部门全体同志与参赛选手共同培训、演练,有力提升了年轻同志的业务水平。五是组织法律文书制作专题培训,从法律文书格式、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和实例演示,将案件质量、文书质量作为季度、年度对干警评先评优的一个重要考量指标。

整改成效:已完成

10、关于实施法律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开展侦查质量提升月活动,就规范取证等常见侦查取证的相关事项和问题由检察官向侦查人员开展取证培训。二是落实好非法证据通报制度,将非法证据情况作为重点每季度向公安机关通报。三是对辖区内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创建台账,并通过定期与法院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当面或电话沟通等方式掌握未交付执行罪犯的收监执行进度并督促执行。四是对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开展巡回检察、日常监督检察,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五是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力戒“等靠要”思想,结合上级院的工作重点积极筹划,实现1-4月行政检察考核位列全市第一,公益诉讼位列全市前三,5月份取消考核排名后,仍保持所有业务指标达标。六是积极争先创优。行政检察一起案件分获最高检典型案例、全省行政检察优秀案件,因业绩突出,被评为行政检察现代化先进集体,两人次分别在最高检行政检察高级研讨班、中检网向全国行政检察同仁作经验交流发言。建章立制,助力法治建设。与区政府、区法院、马栏山(长沙)视频文创园管理委员会等单位会签了文件四份,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的决定》。

整改成效:已完成

11、关于办案标准不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统一危险驾驶罪裁量标准,明确起诉和不起诉的边界以及量刑尺度,确保对同类型案件作出相同处理;二是加大审核力度,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上级院的明确标准,对于标准不明的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必要时经检委会讨论决定。三是对裁量标准进行重点审核,防止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整改成效:已完成

12、关于“假退补,真延期”现象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审查起诉期限一个月的法律规定,严格控制退补、延期,且必须经主管检察长审批,必要时需报检察长审批。

整改成效:已完成

13、关于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好少捕慎押政策,严格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贯穿整个诉讼环节。二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提出轻缓意见,在相对不起诉后做好后半篇文章,做好行刑反向衔接。三是把好批捕关,对三年以下轻微刑事案件批捕严格执行主管检察长备案制。

整改成效:已完成

14、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办理妨害企业管理秩序、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12件16人,办理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59件249人。组织企业家代表座谈2次,主动赴企问需解难5次,开展法治宣讲6场,更好满足企业法治需求。维护法治化市场环境。

整改成效:已完成

15、关于“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成效不够显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制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街道,强化“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的效果。二是总结发案规律、形成分析报告,定期向区委政法委、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作专题汇报,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

整改成效:已完成

16、关于“老好人思想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谈心谈话工作,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本院于7月份制定《检察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和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放至各部门并组织学习。三是加强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整改成效:已完成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落差方面

17、关于“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新的工作分工区分院领导廉政风险识别要素及防控措施,结合分管业务制定相应的风险识别要素。

整改成效:已完成

18、关于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凡涉及“三重一大”的党组会议均书面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二是对晋级晋升的同志,在晋级晋升前向纪检监察组发出征求廉洁审查意见函。三是4月份制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

整改成效:已完成

19、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于7月制发本院《关于进一步明确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并发至各部门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

整改成效:已完成

20、关于超标准使用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标准。根据湘财行〔2018〕62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明确省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七条对应的标准限额内安排用餐。

整改成效:已完成

21、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凭证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开福区检察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报销规定,加强对预付款项票据管理,指定专人对接,及时拿回票据,以免票据丢失。二是吸取教训,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加强出纳对报销单据审核。

整改成效:已完成

22、关于支付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开福区检察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报销规定第十六条,报销单需要经手人签字,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签字。针对部门负责人的报销,增设其他审批人(分管领导)签字和财务部门审核环节。二是根据《开福区检察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报销规定,加强对预付款项票据管理,及时拿回票据,以免票据丢失。三是财务人员要做好登记,对预付造成的原始票据不全的情况,及时催促经办人补齐。

整改成效:已完成

23、关于物资采购没有履行验收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开福区检察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和《开福区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二是进一步完善采购验收程序,按照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简易验收程序签字验收。三是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对于未按要求验收的不予报销。

整改成效:已完成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落差方面

24、关于党组会议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6月份以后的党组会议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本并严格按照要求制发党组会会议纪要。

整改成效:已完成

2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份已修改完善《党组会议制度》。二是按照规定将会议议题资料提前发给党组成员。三是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党组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并详细记录发言情况。

整改成效:已完成

26、关于院领导示范引领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明确各级司法主体办案责任,分配好入额院领导的办案数及案件分类。二是优化轮案机制,根据每一名院领导的分工情况,统筹兼顾办案数量和办案类型要求,科学合理分配案件。

整改成效:已完成

27、关于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上级院沟通,及时汇报队伍结构情况,争取政策支持,落实公务员招录,2024年5月已新招录1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5名检察官助理,7月已到岗。二是主动向区委汇报,加强三类人员流通,建立能出能进的人才流通机制。

整改成效:已完成

28、关于队伍建设整体统筹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已份修改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实行会前议题审批制度。二是加强会前沟通,统筹安排,减少人事工作动议的随意性。

整改成效:已完成

29、关于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示范作用不强,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的带领下,发挥支部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立足党建和业务两个点,各支部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加强双融双促。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大支部考评力度,将日常讲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及时补短板、强弱项。三是部门业绩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整改成效:已完成

30、关于党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利用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明确积分规则,将党员积分情况做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二是开展“每月一讲”,“每月一星”活动,充分挖掘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持续弘扬立足岗位做贡献的良好风尚。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多角度提升活动成效。

整改成效:已完成但需长期坚持

31、关于党员发展培养和管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推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体制和党员长期教育体制,已有2名年轻干警提交入党申请书,新发展3名入党积极分子,采用一对一,一帮一的模式,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活动和支部组织生活,感受支部的氛围。

整改成效:已完成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切实增强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和学习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线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决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在推动巡察整改上持续用力,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整改质效。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松劲,尤其是聚焦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走深走实,不走过场。对已完成整改的,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适时组织“回头看”,推动全体检察干警时刻绷紧纪律之绳、规定之弦,使既往问题无处遁形、绝不再犯;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紧盯不放,精准施策,逐个督办,逐一销号,确保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长期坚持深入整改的,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定不移抓落实,锲而不舍促完成,确保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

三是进一步推动成果转化。着力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上下功夫,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开福检察中心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推进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党组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纪律执行到位、督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和作风持续好转。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和制度执行,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或完善的制度,坚决抓好督查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开福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4816123;邮政信箱: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陈家铺202号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中共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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