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非法破坏湘江河道一案发出的检察建议,荣获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检察建议书。
案情回顾
2020年1月19日,开福区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检察官对填埋湘江岸线的现场进行了踏勘,通过使用无人机进行拍照及视频记录、委托国家遥感工程技术中心调取涉案河段2013年与2019年的遥感卫星图片进行比对,证实该段湘江江岸被填埋约300米长、30米宽,河道被填埋面积约9039平方米。
承办检察官掌握事实后,多次走访、调查该段湘江岸线,发现该起岸线破坏事件由某物流公司造成,开福区行政执法部门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形。开福区检察院认为,湘江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河,加强湘江保护事关全流域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违法建设和使用码头导致湘江饮用水源受到污染,严重影响行洪安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造成毁灭性影响,岸线泥土滑落湘江使航电枢纽下游群众的公共安全遭受巨大风险,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两份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还湘江岸绿水清。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均开展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清理河滩历史堆土等处置行动,恢复岸线至2013年审批前原貌。累计清理堆土约2.1万立方,播撒1600多斤草籽复绿,并在岸线处砌筑了140米矮围墙进行有效隔断。整改基本符合要求,促进湘江岸线修复的检察建议已初步落实。
近年来,开福区检察院始终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我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做好湘江岸线保护、防治攻坚工作,为守护湘江“母亲河”的自然生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