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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人这些扫黑除恶小知识你一定要知道!一起学习吧!(第二期)

发布时间:2019/3/24 15:30:31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17619

6.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 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 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 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齐抓共管。

7.扫黑除恶要做到哪两个“结合”?

1、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 结合起来;

2、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8.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9.重点打击的11类黑恶势力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

2、把持基层政权;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

4、煽动村民闹事;

5、强揽工程;

6、欺行霸市;

7、操纵经营黄赌毒;

8、非法高利放贷;

9、插手民间纠纷;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

11、跨国跨境。

10.“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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