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 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 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 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齐抓共管。
7.扫黑除恶要做到哪两个“结合”?
1、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 结合起来;
2、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8.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9.重点打击的11类黑恶势力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
2、把持基层政权;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
4、煽动村民闹事;
5、强揽工程;
6、欺行霸市;
7、操纵经营黄赌毒;
8、非法高利放贷;
9、插手民间纠纷;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
11、跨国跨境。
10.“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