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9日在长沙市开福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宽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和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主动服务开福大局,为全区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大局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对涉及重大项目的案件挂牌督办,严肃打击阻碍项目推进、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件7人,提起公诉3件6人。严格落实“除虫护花”和“依法容错”机制,立案查办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坚持“谦抑、审慎、文明”的执法理念,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对涉嫌犯罪的5名企业管理人员慎用刑事强制措施,审慎采取冻结、扣押企业款物措施,尽量减少办案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针对企业财务、购销、用工等环节存在的法律风险,共开展涉企预防调查3次,发出检察建议2份,帮助企业加强管理,提高企业“健康指数”。主动参与社会金融风险防控,依法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共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9件15人。积极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积极配合控违、拆违、非诉执行征拆腾地执法活动,共开展监督100余次。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网、电、视频”相结合的立体式接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共接待来访群众1600余人次,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73件,化解各类信访矛盾21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学校、医院、人流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公共安全,依法对周某某等7名蒙面持刀打砸公共场所的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快速批捕起诉,维护社会稳定。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建立法制教育基地、联合心理咨询机构开展救助、开设家长课堂,逐步形成保护未成年人新格局。某未成年少女被其父亲强奸,身心均遭受重创,在依法惩处其父亲后,我院建议区民政局提起申请撤销其父亲监护人资格的诉讼,并向区法院提交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书,成功办理了湖南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同时,联合心理专家对受害少女进行心理疏导,更换就读学校,为其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款,让其学习、生活逐步恢复正常。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与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参与我区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共起诉11人,保护“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参与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依法打击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共起诉6人。依托“两法衔接”机制,督促区人社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7件次,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件2人,为200余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00余万元,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救助刑事被害人5人,发放救助金3.4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23件1096人,批准逮捕520件77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62件1373人,提起公诉863件1194人。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两抢一盗”等侵害公民财产,“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495件744人,提起公诉598件878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以吴某、花某等人为首的传销团伙,通过限制人身自由、威胁、恐吓等方式索取被害人财物,并逼迫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严重影响我区治安环境和社会稳定,我院及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以涉嫌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8人、追捕7人。王某等17人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手机,造成上百名消费者上当受骗,我院以涉嫌诈骗罪批捕起诉,17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案件,依法不批捕148人,不起诉70人,节约了司法资源;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共依法不批捕170人、不起诉26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确保案件质量;建立“检调对接”机制,对当事人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24人、不起诉16人,通过办案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
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含处级以上干部2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1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立案查办了四方坪街道先福村遗留办原主任徐某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等3件3人;严肃查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了长沙市疾控中心原主任陈某某(副处级)涉嫌受贿案,长沙市地方海事局湘江枢纽办事处原书记、主任李某某涉嫌受贿案;根据上级检察院“侦查一体化”的部署,立案查办了长沙广播电视台刘某某(副处级)涉嫌受贿案等系列案件。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查办案件开展预防调查,编写具有指导性的预防调查报告和案件分析3份;多途径拓展预防宣教阵地,深入中国中铁公司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3次,开展法制讲座20余次;严格落实廉政准入制度,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87次16000余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不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着力维护和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撤案10件;纠正漏捕43人、漏诉39人,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7件次;提出和提请刑事抗诉2件4人,均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对侦查机关遗漏的张某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追诉,最终2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关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后对22人变更强制措施;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依法监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3人;深入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收监执行刑罚10人;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监督执行到位2件。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不服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和裁定的监督案件3件,法院裁定再审1件;办理督促履职、支持起诉案件32件,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
三、牢牢把握改革新要求,稳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和积极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细致做好转隶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共转隶19人。认真做好转隶期间案件查办、审结以及线索移交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检察人员分类定岗工作,遴选产生首批34名员额检察官,分类确定检察辅助人员31人和司法行政人员11人。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健全办案组织,运行新版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结合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联合区公安分局制定《刑事诉讼检侦协作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的主导作用,加强检侦对接,推进构建新型诉侦关系。紧紧围绕庭审开展工作,对于达不到起诉标准的案件在审前进行过滤,探索建立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努力提升庭审指控能力和庭审效果,积极构建新型诉审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受律师预约并安排律师阅卷246人次,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等意见257件次,积极构建新型诉辩关系。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作细作实思想政治工作。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叠加的新情况,院党组多层次地与全体检察人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确保全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组织开展宪法日宣誓、升旗仪式等活动,不断坚定政治信仰和法治情怀。组织集中观看十九大开幕式,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和专题党课等方式加强学习,让十九大精神在开检落地生根。
坚持文化育检,凝聚发展正能量。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将廉洁文化有机融入检察文化建设中,牢固树立廉洁从检意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制度,对办案程序、规范执法、办案纪律等方面进行全程督查8次,将评查结果纳入考核管理,记入执法档案,确保检察队伍的廉洁性和纯洁性。组织开展“世界读书日”检察长赠书、“与青春同行”户外拓展等活动,培养健康的工作生活方式,激发检察队伍活力。
坚持人才兴检,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加强优秀人才选拔任用,选拔任命正、副科级干部4人,公开选调硕士研究生2人,有效改善队伍年龄和学历结构。坚持学习培训常态化,积极选送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400余人次;持续开展“开检大讲堂”活动,邀请专家、教授来院授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强岗位练兵,举办公诉论辩赛、听庭评议、优秀文书评比等活动,着力培育“精英人才”。2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能手人才”,公诉团队在全市公诉团体论辩赛中荣获第二名,1名选手被评为“十佳辩手”。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完善和落实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提请人事议案7人次。坚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送《检察日报》等报刊杂志,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方便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先后3次接受人大代表听庭评议公诉工作,主动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
着力强化内部监督。以执法状况考评为抓手,狠抓执法规范化,制定完善《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和《季度文书评查办法》,开展案件评查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全面提升办案质量。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流程监控,建立日常巡查监控、月度情况通报、季度问题反馈机制,及时预警,防微杜渐。紧盯关键环节,集中开展涉案财物动态管理,严格交接手续和审批程序,确保严格规范执法。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建成“阳光检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案件查询、律师会见、律师阅卷、来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让他们零距离、全方位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深化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报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4件。全面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92条、生效法律文书759份。加强检察宣传工作,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400余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集体和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50余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和各位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全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个别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意识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高;三是公益诉讼工作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升级发展、成就北富”的发展目标,继续全力建设以“规范检察取得新成效、民生检察作出新贡献、活力检察呈现新面貌、创新检察实现新突破、智慧检察探索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五新检察”,为加快建设强盛精美幸福厚德的现代化新开褔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更加主动地服务工作大局,保障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对司法工作新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区委“升级发展、成就北富”发展目标。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依法打击严重阻碍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主动对接工程项目法律诉求,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非法经营等犯罪,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更加积极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开福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惩盗抢拐骗、黄赌毒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突出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积极参与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司法诉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三是更加有效地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坚决监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深化专项立案监督,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健全长效机制。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以切实举措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更加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坚决拥护和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交接。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办案组织,积极探索符合检察特色、扁平化的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以改革为动力,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五是更加有力地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活动,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努力增强检察工作中的科技含量,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提高全体检察人员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步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和部署,忠诚履行检察工作职责,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强盛精美幸福厚德的现代化新开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