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执行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提升,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融入大局,守平安护稳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
强化政治建设更加有力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布党的二十大精神微宣讲18期。(微宣讲封面照)
扎实开展第二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8次,2项贯彻落实情况报告获区领导肯定性批示。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维护社会稳定更加坚决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726件1247人,提起公诉1363件1994人。
持续推进平安开福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27人,提起公诉27人。
依法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对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51人,对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567人,对“黄赌毒”类犯罪提起公诉388人,有力维护辖区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依法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提起公诉72人。办理了社会影响恶劣、群众高度关注的“盛大金禧”、“中战华信”等重大非法集资案,着力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服务营商环境更加主动
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提起公诉15人。
审慎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依法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不起诉6人、变更强制措施12人,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推动社会综合治理更加深入
围绕住建行业监管、非法集资案件频发、流动人口管理等,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份,助推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
二、聚焦司法为民,守初心办实事,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3)
用心守护更广泛的公共利益
对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刑事犯罪提起公诉35人,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10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办理环境污染、污水排放、建筑垃圾违法倾倒等案件5件,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贩卖银行卡等犯罪提起公诉709人,铲断新型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
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始终将关爱保护残疾人权益放在心头,根据办理全省首起残疾人无障碍停车位公益诉讼案件讲述的办案故事《无“碍”的爱》,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首届公益诉讼检察故事汇“十佳故事”。
办理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湖南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严厉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犯罪,对长期家暴黄女士的郭某春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最终郭某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对郭某春案的受害人黄女士开展司法救助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妇联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专题报道。
爱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持续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提起公诉51人。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起诉25人,附条件不起诉54人,帮助41名问题少年走回正道。
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督促监护令150份。
依托“向阳护未站”,打造“向阳绿苗计划”,在全国首创未检加生态文明检察深度融合的创新机制。
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97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6000余人。
三、牢记宪法定位,强监督护公正,助力法治开福建设(3)
刑事检察工作持续向优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撤案4件,追捕24人,追诉1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6件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8件次。
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脱漏管4人,监督收监1人,就发现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和检察建议书1份。
强化监检衔接,严厉惩处职务犯罪,受理监委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9件,提起公诉9人。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持续发力
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制发检察建议30份,均被法院采纳。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8件。
实质性化解各类行政争议28件。
全面推动刑事案件不起诉后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共制发检察意见87份,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试点过程中形成开福模式,并应邀在行政检察高级研修班作专题发言。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深化
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0件。
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对楚家湖等水域污染的治理,对辖区被非法占用、破坏的耕地30余亩进行修复;整治背街小巷违停占道、医疗美容行业不规范经营等乱象,效果良好。
四、立足检察履职,建机制抓服务,有效提升检察工作质效(3)
全力提升办案质效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560人,不起诉713人。
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认罪认罚适用率94%,量刑建议采纳率96%。
积极搭建协作机制
与公安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引导公安机关把好案件入口关,提前介入案件80余件。
与区财政局等搭建协作机制,守护残疾人的“钱袋子”。
与多家单位签订《开福区妇女权益大保护工作合作机制》,形成保护妇女权益工作大格局,相关做法被最高检推介。
热心回应群众司法诉求
坚持热情服务耐心接待,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236人次,办理信访案件7件,有效化解5起重大信访案件。
坚持“以公开促公信”,组织公开听证32场次。
坚持全面普法宣传,组织干警深入全区16个街道(社区)述职。
五、坚持强基固本,提素能受监督,着力提高检察履职能力 (3)
强基固本提素能
建立多元教育培训机制,6名检察官分别获评全国“未检业务竞赛能手”湖南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围绕“创一流业绩、造一流团队、育精品案件”目标,办理的黄某司法救助案等4个案件被评为全国或全省典型案例。
坚持执法办案与理论研究相结合,1项理论课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结项证书,1个论文课题被湖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
从严治检强管理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检察官惩戒等措施,开展员额检察官季度述职28人次。
重点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工作,全面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47件。
接受监督求实效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和专项工作。
走访人大代表22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余人次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会等检察履职活动。
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373条、重要案件信息14条。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区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更加忠诚履行检察职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开福实践的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以更强担当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以更优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好履职提升法律监督成效。
四是践行担当实干,以更严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