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平,女,1989年2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2014年8月进入本院工作,现任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所获荣誉
湖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三等功一次
长沙市宪法学会研究会论文一等奖
长沙市打击非法集资重大案件二等奖
开福区委、区政府嘉奖三次
2024年,正好是陈建平坚守在刑检办案的第十年。十年间,她将深厚的法学理论累积成丰富的司法办案经验,从一个外表“柔弱”的“小女子”成长为内心“强大”的女检察官,从一个“畏畏缩缩”的办案“小白”成为一个专治毒品犯罪、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办案“专家”。近期,她又在“反洗钱”犯罪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荣获湖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
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在办理案件上,陈建平从不畏难,勇挑重担。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深挖彻查洗钱犯罪的工作部署,自2022年担任洗钱犯罪案件负责人以来,陈建平针对洗钱犯罪案件中存在的发现线索难、法律适用难等疑难复杂问题,认真学习研究法律法规、典型案件及反洗钱先进工作经验,严格落实上游犯罪案件“同步审查”“一案双查”制度,制订《反洗钱工作指引》,大大提升了检侦人员办理洗钱犯罪案件的水平。
精准监督,严惩犯罪
为加大依法打击洗钱犯罪的力度,陈建平始终坚持不放过“一丝”线索,在办理上游的贩卖毒品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过程中,通过仔细核对涉案人员的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发现可疑资金线索后,自行补充侦查及指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依法追诉洗钱犯罪案件5件10人。如在办理一起刘某某、苏某某等18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时,发现孙某某为逃避法律追究,隐瞒其贩卖毒品收取的毒资的来源和性质,使用其他人员的支付宝账号、微信账号收取毒资,就该线索指导侦查机关围绕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侦查取证后,成功追诉了孙某某“自洗钱”的犯罪事实,最终孙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精益求精,共建机制
为形成打击洗钱犯罪的工作合力,陈建平推动与辖区经侦、禁毒等上游犯罪案件侦查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联合出台了《刑事诉讼检侦协作暨案件反馈机制》《提前介入刑事犯罪案件工作规程》等文件,建立了洗钱犯罪线索发现移送、提前介入协商等工作机制,强化洗钱犯罪的立案侦查,并与侦查机关会商洗钱犯罪证明方向、证明思路和证明方法,统一法律适用和执法尺度,在办理中央、高检院挂牌督办的“明天养生”,省院挂牌督办的“南国雪都”等非法集资系列专案中,通过加大洗钱犯罪线索证据审查力度、自行补充侦查、突破嫌疑人口供等方式,向公安机关移送洗钱犯罪线索10余条,为投资人追回损失2亿余元。
十年间,陈建平始终保持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在刑检办案路上坚守初心,奋楫笃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