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6/28 15:54:32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11856
授课现场
6月28日,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国强从新刑诉法贯彻实施的视角,结合新刑诉法实施半年以来的实际情况,围绕逮捕条件、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和非法证据排除三个方面,给全院干警讲述了关于新刑诉法在审查逮捕环节中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全院干警参加了此次学习,大家认为这堂课既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又有生动的事例,非常的吸引人,对于理解和运用新刑诉法非常有帮助。
为应对新刑诉法及规则的实施,我院紧紧围绕“学习、提高、成效”年这一工作思路,以加强业务学习为主线,在要求全员干警自学的基础上,实行“一月一课”制度,组织以院领导、业务骨干、新进干部为梯次的三级授课学习交流机制,通过学习将新的刑诉法和规则融入到每位干警办案之中,着力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经过半年的业务学习和实际操作,我院对新刑诉法及规则的运用越来越娴熟自如,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也进一步增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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