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叔侄为排挤竞争对手在校内食堂投放巴豆被批捕
为排挤竞争对手,将毒性中药巴豆粉投放在其米粉汤料内,致使30余名学生出现中毒症状。2月7日,我院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批捕了两名叔侄王姓犯罪嫌疑人。
去年12月中旬,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为在长沙大学第三食堂继续经营其津市米粉店,欲投放巴豆制造食品安全事故以排挤竞争对手桂林米粉店。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通过网上购买有毒物质巴豆,为防止他人发现,故意将巴豆快递至其叔叔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处。其叔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明知侄儿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购买巴豆是为了报复食堂老板的情况,仍将其购买的巴豆送至侄儿住处,并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将购买的大部分巴豆磨成粉后,将剩余的巴豆和磨粉机带回家藏匿。2012年12月18日0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长沙大学第三食堂一楼强行推开桂林米粉店店门,将巴豆粉投入店内正在制作的汤料内,致使当日早上近30名在该店食用米粉的学生出现胃痛、呕吐等中毒症状。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还指使其亲属将证据转移并毁灭。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当即将王某某两叔侄抓获。
我院受理此案后,承办人通过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及翻阅其他相关法律条文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号《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生巴豆属于毒性中药品种。认为其叔侄两人的行为均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故作出上述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