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2/17 15:24:00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11160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发生了火灾,你的衣服着火了,怎么办?”
“在地上翻滚。”
“条件允许情况下,可用水浇灭。”
“但是人身体被火烧伤时,一定不能用水浇……”
12月17日上午,我院邀请湖南省消防协会杜教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教员运用火灾真实照片和事例,详细地讲解了日常生活中导致火灾的不同原因和危害;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人员的逃生、自救、疏散和各种灭火器的功能和使用等消防常识。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使干警及其家属熟悉了消防器材的性能和用途,掌握了火灾中基本自救和逃生方法,提高了应对和处置火灾隐患的能力,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为我院防火灾、防事故保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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