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6/19 17:15:34 来源:长沙开福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10879
在理性指导下规范办案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检察长 丁晓波
谈到对“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的理解,我就不禁想起不久前我院办理的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唐某与周某分别驾车在某停车场会车,唐某因周某没有避让,一气之下动手将其打成轻伤。案发后,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以书面形式向周某赔礼道歉,赔偿了周某全部医药费支出共5万元,取得了周某的谅解。综合考虑该案的具体情况,我院对唐某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联系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我认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的要义,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践中,我们要求干警通过强化三种意识,切实贯彻八字执法理念。
强化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执法理念。办案过程中,我们要求干警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又要严把程序关;既要加强对违反实体法的监督,又要注重纠正违反程序法的行为,以促进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
强化文明意识,牢固树立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执法理念。我们要求干警牢固树立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既要打击犯罪以匡扶正义,又要公平地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到文明办案、依法办案,对侵犯人权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在处
理涉检信访工作中,要做到文明接待,立足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强化构建和谐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办案与促进和谐并重的执法理念。我们要求干警在执法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体现刑事司法的人文关怀,充分尊重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保障辩护律师的相关权利,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办案中应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尤其对涉案人数众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正确把握政策尺度和办案策略;对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的案件要积极妥善处理,防止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未成年人犯罪及亲属邻里间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应以教育挽救、促进和解为主,着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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