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联合《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以“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题举办的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检察理论与实务征文活动结果出炉。我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贺朗撰写的两篇论文分别获评二等、三等优秀论文。
此次征文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高质效办案的工作要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知识产权检察理论研究和办案实践互融共促,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活动共征集论文694篇,最终评选出一等优秀论文8篇,二等优秀论文20篇,三等优秀论文40篇。贺朗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积累,经层层评审脱颖而出,其撰写的《社会交换理论下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正当性证成》一文获评二等优秀论文,撰写的《新司法解释背景下规避技术措施入罪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一文获评三等优秀论文。上述两篇论文分别从理论根基证成与司法实践适用两个维度,精准回应了知识产权检察领域的前沿难点问题,充分展现了理论研究与办案实践互融共促的研究价值,深度契合本次征文“抓实‘三个管理’、深化综合履职”的核心目标。
加入开福检察队伍三年来,贺朗在日常办案之余,持续深耕民事行政检察司法研究领域,共计六篇论文荣获省级以上荣誉。此次两篇论文荣获国奖,既是对贺朗同志日趋精进的专业能力与持之以恒的钻研精神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我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成效的有力鞭策。全院干警要以先进为标杆,深耕专业知识领域,锤炼过硬检察业务本领,切实把理论研究的丰硕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强劲动力,进一步凝聚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奋进合力,推动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再攀新高,为护航创新驱动发展大局贡献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